财办库〔2020〕50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本格式规范编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执行中如遇政策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
附件: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财政部办公厅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 |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到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 |||||
……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 | |
职称: | ||
工作单位: |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的表达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 | |
专业人员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