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 推进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地

2021-08-17 17:35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同时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成都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北京作为先行试点的城市已经开始了政策落地的实施工作。如金府大院项目(四期)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按照改革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建设单位的积极努力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处室的帮助指导下,自主选定施工单位等,6个工作日便完成了施工许可证审批程序。随后,建设单位自行在网上打印了施工许可证的电子证照,全部流程共用时6个工作日,为企业节省办理手续时间达70多天,大大提高了项目落地的时间,改革试点初见成效。

针对“压缩流程”这一内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遵照要求,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实现了联合验收网上申报和信息流转功能的上线。联合验收将原由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独立实施的各类专项验收的模式,转变为“统一平台、信息共享、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五位一体”验收模式,解决了原专项验收时,建设单位要进多家门、报多项材料、程序繁琐、办理周期长等一系列问题。

阳光新城广场改建工程在完成专项资料审核后,通过了规划国土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防部门、档案部门、住建部门和自来水、排水、燃气服务企业的现场验收,取得了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通知书,成为北京市首个通过联合验收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仅用了7个工作日。通过联合验收,各相关主管部门和专业服务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并联办理验收事宜,仅压缩办理时间一项,至少为企业赢取十余天的时间,创造数百万元的效益。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很大程度上缩短了审批时间,精简了审批流程,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把民之所望,做改革所向。接下来各试点城市应认真落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内容,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突破工作难点,及时反馈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努力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办事便利,积极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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